通用规范汉字表介绍
参看:规范汉字表。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公示《通用规范汉字表》,并从当天开始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将根据这个汉字表进行改动和更正。
专家介绍,此次公布的字表使通常使用的汉字更加集中,字量增加,一些字如分类细致的农业用字退出,一些新字出现,新的字表体现了多元化、开放性,同时注重了文化传承。
字表收字8300个,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划分为三级:
- 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
- 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
- 三级字表收字1800个,是一些专门领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文言文教材)使用的字
统计数字显示,一般教学约需要3500字,600个常用字就可以覆盖书面语的80%,900多字可以覆盖书面语的90%,2400字可覆盖95%,5200字就可以覆盖书面语的99.9%。字表公布后,中小学语文教学课标将跟进改动,不会对学生考试产生影响。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登载在中国语言文字网,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 电子邮箱:gfhzb@moe.edu.cn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51号《通用规范汉字表》意见收集组
- 邮码:100010。
此外,如果有些使用价值较高的字(比如姓氏用字)在此次公示的字表中有遗漏的话,可以在此次征求意见时进行补充。
提示:新录字克点击右上角图片进行参看
编辑以上介绍 我要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