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警车拖人事件
出自18dao
潜江警车拖人事件介绍
2008年7月13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严某酒后驾驶警车途经一交通事故现场,将一受伤者挂拖约1000米,致人当场死亡。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已派出督察组赶赴潜江市,目前肇事干警严某已被刑拘。
7月13日19时50分,湖北省潜江市城区干道章华南路章华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出租车与电动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骑电动车的潜江市电信局退休职工杨某重伤,同车杨某之妻沈某被摔后坐地哭泣。此时,潜江市检察院干警严某驾驶该院一辆车身写有“检察”字样的警车,途经事故现场,将沈某挂拖约1000米,致沈某当场死亡。
经交警部门初步查明,严某系酒后驾车。目前,警方已对严某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 丈夫名叫杨先池,70岁,现生命垂危,被送到潜江中心医院急救
- 妻子名叫沈智兰,67岁,当场死亡
- 警车驾驶人:干警严某
- 警车单位:潜江市检察院
- 警车车号:鄂NB008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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