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加爵故意杀人、张超抢劫碎尸,3年多时间,云南大学在校学生连发两起恶性案件。针对案件发生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对云南大学造成的严重负面效应,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云南大学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2009年4月17日,随着一声枪响,轰动全国的女大学生抢劫碎尸案在云南丽江古城落下帷幕。经最高法院复核,杀人女大学生张超的男友谢宏被立即执行枪决。张超则暂时捡回了一条命,最高法院将对其的“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今年21岁的张超是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06年工商管理1班学生,却经常混迹夜总会。2007年5月,张超在丽江“天上人间”夜总会认识了谢宏,两人在校外租房同居。一个月后张超又在“天上人间”夜总会结识了木鸿章,常陪他吃饭、会友,并先后收了价值2万多元的“礼物”。 谢宏从张超口中得知木鸿章的情况后即生歹念,二人邀朋友陈光吕“帮他们向木老板索要欠款”。
2007年12月19日,他们将木鸿章约到张超的出租房,抢劫后用尼龙绳将木鸿章勒死,随后用菜刀、匕首及水果刀等工具将尸体肢解为260多份后抛尸……2008年6月,丽江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分别以抢劫罪,判处谢宏、张超死刑;判处陈光吕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随后均提出上诉,但云南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之后,最高法院复核审理认为,张超并未直接实施杀死被害人的行为,“不排除被谢宏利用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