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艳照门事件”和“东莞艳照门”在这里有相同的下面内容。
2007年12月东莞某镇,某技校男生因不满女友(同校女生)分手要求,强迫其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艳照、视频,后传播到学校QQ群上,且公开该女生的QQ号、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后被女生告上法院,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中学生侮辱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男生上诉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编辑以上介绍 我要留言
各类相关信息
提示:未大规模公开流传,目前已经无法在互联网上找到。
更多
艳照门事件、陈冠希、越南艳照门、黄水灵、东莞。
别名
东莞艳照门事件。
分类
新闻|焦点新闻。
目前暂无留言